招标
供求
会展
项目
资讯
公司
热门关键词:
幕墙
通信
勘察
雕塑
喷泉
广场
绿化
网站首页
招标信息
供求信息
会展中心
项目信息
资讯中心
会员中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金融中心电梯门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金融中心电梯门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2-01-04 至 2012-01-11
行业分类:
建筑房产物业
省 份:
浙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金融中心电梯前室装饰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0)22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路东侧、钱江路北侧。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约110万元。
2.2施工招标范围:海宁金融中心室内装饰工程,包括B区、C区、E区、F区、G区一层门厅的装饰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计划2012年1月开工,2012年3月完工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即日下午17时,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开标前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代行收取100元软件维护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路81号地址:海宁市建设大楼五楼西连廊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陆大银联系人:陈美华
电话:0573-87287035电话:0573-87239191
传真:0573-87287185传真:0573-8723919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 项目经理类似
工程业绩
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室内装饰工程且单个合同造价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需要提供业主单位确认函原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经理人选,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7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08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室内装饰工程且单个合同造价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二者选一),如选择施工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需要提供业主单位确认函原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流动资金
具有30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财务承诺书。
9 安全生产负责人
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0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11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快速导航
·
会员登录
·
查看留言
·
我要采购
·
发布招标
·
发布供求
·
发布会展
·
会员服务
·
网络推广
·
广告服务
下载标书
注册招标信息网会员免费下载标书
VIP定制
VIP可以设定相关区域、关键字定制功能
区域导航
华 北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 北
[
吉林
辽宁
黑龙江
]
西 北
[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
华 东
[
山东
安徽
上海
江苏
浙江
福建
]
华 中
[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
华 南
[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 南
[
云南
贵州
四川
重庆
西藏
]
招标导航
农林牧渔物资
石化冶金矿产
纸业印刷包装
医药生物保健
原材建材辅料
通讯电子电器
机械机电加工
物流交通运输
仪表仪器器械
水电气能源
建筑房产物业
硬件软件网络
咨询商贸代理
金融保险服务
科教旅游文体
安全防护环保
食品轻工日化
纺织服装皮革
工艺园林绿化
家具用品用具
其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