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委托,拟对购买2018年7月-2019年7月期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SCGX采磋(2018)114号
二、项目内容: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共12个部门)2018年7月-2019年7月期间法律顾问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必须派驻一名执业律师实行坐班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2)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五、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发售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8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3. 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00元(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8 年7月3日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未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开标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八、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磋商保证金: 金 额:¥ 500元; 交款方式:
1、银行柜台转账
2、银行电汇
3、网上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1172044218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城北开发区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17:00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须以对公账户交纳)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签订前; 收款单位: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 户 行:遂宁市商业银行金龙支行 银行账号:5002429300016-1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路999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邢波 联系电话:0825-231373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邹女士 联系电话:0825-2818707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7761353700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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