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六间科室(专用教室)装饰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泰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造价约46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六间科室(专用教室)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5813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一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学校专用教室装饰装修工程(如:实验室、心里咨询室、手工室、烹饪室、少先队室等类似工程)。投标人若无“类似工程业绩”的须额外提交2万元的装修保证金给招标人。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于2018年1月9日8:30至2018年1月13日17:3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2A601室)购买招标文件并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光盘)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电话:13805973383。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9万元整,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若投标人不具有第3.5条款类似工程业绩的,须额外提交2万元的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有效期与工期一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多媒体梯形教室投标文件接收处。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工程交易登记卡”(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与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泉州实验小学网站-洛江校区(http://www.qzsx.com/)、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及招标人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邮编:362000, 电话:彭老师,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2A601室 电话:13805973383邮箱:2743808263@qq.com 联系人: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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