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元氏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83260120001 项目联系人:周慧萌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792082 采购人:元氏县农业开发办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530017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预算金额:744.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二)一标段、二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三标段、五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四标段: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八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四)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一标段、二标段、六标段、七标段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三标段、五标段还需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四标段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八标段还需资质证书副本。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8个标段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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