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大儒建筑工料测量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枫泾镇清水泾河道设施养护提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枫泾镇清水泾河道设施养护提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401-454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DRFW2017033006)
3、预算编号:16-17-60077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建仿木桩护岸1448.4米,修复水桥14座,沿河种植绿化4294.8.平方米及人行道彩色混凝土砖1146.6平方米,疏浚河道2349立方米(840米)等。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2017年8月底前
7、采购预算金额:3792200(国库资金:37922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4-05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4-1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详见其他事项)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2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三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网上投标回执及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成功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自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以下同),持上述原件及需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中路223弄1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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