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局机关手机版移动办公终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局机关手机版移动办公终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17-0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羽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 010-662678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羽 010-6390594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2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采取交网络租用费送终端的形式,运营商只收取月租费,负责完成手机版移动办公终端系统涉及的所有硬、软件和线路建设。手机版移动办公终端系统由手机版移动办公终端、接入专线和支撑平台组成,并根据消防业务工作实际需要,预装集群对讲、安全域管理、即时通信、移动办公、火灾现场图像传输、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查询系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决策支持系统、危化品事故处置应用微平台等业务软件。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186部双域安全手机作为手机版移动办公终端使用;
2)提供集群对讲、安全域管理和即时通信等3种Android版APP软件及相应软、硬件支撑平台,其余软件由部消防局提供,中标方负责安装;
3)提供2条百兆专线(数据专线和VPN专线各1条),用于指挥调度网与公网之间的数据交换;
4)提供技术培训和服务。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用途:自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服务运营商;2)投标人须提供其基础运营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基础运营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14日 09:30 至 2017年02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29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基础运营商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基础运营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均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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