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2018年度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G-BZCG084-20161122 )招标公告(三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6-2018年度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价格评估承办机构定点服务(G-BZCG084-20161122 )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G-BZCG084-20161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思行
项目联系电话:0779-30387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海市靖安路11号
联系方式:梁国强1397796865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市辖区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供的委托评估地块情况,按《城镇土地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规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及北政发〔2016〕13号文有关规定对市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等进行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条件,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法人资格。2.具备省级或以上《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省级或以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全国范围内执业并在北海市设有办公场所的评估机构。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俱应按要求提交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并遵循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条件书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竞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中心(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0:31 至 2016年11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汇、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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