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的委托,对2016年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稽查员单兵执法取证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6年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稽查员单兵执法取证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SCKDXCG(161008)号
三、招标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开招标,单位自有资金。
四、项目及内容:
1、设备数量及参数:一批,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2、设备范围:上述设备的供应、运输 、安装 、调试 、培训服务等所有服务。
3、设备安装地点和完成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必须于10日内全部运输到指定地点,并于15日内现场安装调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完成。 设备安装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4、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对参加此次投标的各投标人,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作为本次设备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6、 投标人必须对包件中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得遗漏,并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要具有与投标产品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招标中按招标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30在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办事处(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中段4号)现场购买。
2.投标人应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现场查验原件,留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 (4)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51号(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办公楼)2楼会议室
十、本次投标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信息网和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 购 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中段 联 系 人:岳先生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达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书院西街一号亚太大厦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558966537 传 真:0831(232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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