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杀消毒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消杀消毒用品采购
项目编号:TC169566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亚男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302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事业管理局)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431-8158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亚男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TC169566X
采购人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事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431-8158111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108086
简要技术要求:消杀消毒用品采购
采购用途:消杀消毒用品采购。
采购内容:消杀消毒用品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注:未注明允许进口的设备,必须采用国产设备投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3.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 标 时 间:2016年10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 标 地 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21招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韩亚男、孙高超
联系方式:0431-89302188/81209122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88151633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9:26 至 2016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大厦421招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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