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民委员会的马甲镇美岭新村路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规模:造价约为19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洛江区马甲镇;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本次招标采用从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的资格。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
注:本招标项目涉及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4.3根据《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洛江分局关于洛江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黑名单”的制度》规定:中标人须承诺工程验收不合格,自动被列入“黑名单”企业。企业在5年时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参与我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投标。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下同),开标时以现金方式提交。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于2016年1月14日8:30至2016年1月18日17:3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2A6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光盘)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电话:0595-22966353。
7.资格审查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于2016年1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送至开标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上发布。
招 标 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马甲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冠亚东方星城2A601室
电话:0595-22966353 E-mail:249918943@qq.com 传真:0595-22966353
联系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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