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叶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检察院2014-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ZC2015-GB-8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A包
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含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大型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
批
1
B包
2015年度机要信息安全系统、机要信息系统集成(机要系统分级保护集成、视频点播系统软件、案件查询系统软件、视频会议设备、监所监控设备)
C包
2015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含单反相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身心监护仪、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等)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不接受资质公证件报名;
3.4、B包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
3.5、A包、C包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身心监护仪及电脑产品的制造商厂家授权书;B包投标人须具有视频会议终端、风险预警系统、布线产品、网络管理软件原制造厂商授权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6、每名投标人最多允许就上述包号中的两个包进行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到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相关资料及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3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00整;
5.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叶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3713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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