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泌政采【2015】014号。
2.招标货物名称、控制价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项目内容
控制价
招标需求
B
电子技术应用
122万
见招标文件
D
汽车运用与维修
91万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见下表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具有指导中高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能力和经验,参与全国中高职示范校内涵建设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有校本教材开发经验,且与教材出版社有合作关系(提供合同原件)。
3.2其他要求:
3.2.1示范校建设是一个重大的综合工程,是需要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完成的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最终通过国家验收,报价人在购买标书前必须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与学校有关方面进行充分沟通,对学校的现状与示范校建设专业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否则后果自负。
3.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2.3投标文件以国家三部委批复的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任务书和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为基本依据,质量要求以通过省级、国家级示范校验收为基准。
3.2.4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企业注册地不能出具的,由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2.5B包、D包不得兼投,此前已中标A、C、E包的企业不得再参与本次投标。
3.2.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3.1、3.2.4开标日资格审查时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4.2 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3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4.4.本次招标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上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名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密封于信封内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B包30000人民币元;D包20000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开标前持银行到账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到泌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稽查股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证明。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保证金转至下列任一账户即可)
(1)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4100 1513 9100 5250 1677
(2)收款单位:泌阳县财政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驻马店银行泌阳支行
账户:5260 1019 4412 011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0时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方联系人:刘国晓联系电话:0396-3780217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玉春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1.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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