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56020(批复号:罗财购计[15028]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1
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
1批
详见标书
罗源县公安局
林警官0591-26873354
罗源县
3、预算金额:144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6、联系人:王小姐(购买标书)、黄小姐(项目负责人)
7、联系电话:0591-63037991、0591-63037985传真:0591-63037985
8、E-mail:fjlqzb888@126.com
9、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
6)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1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投标人”。
10、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13、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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