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文件编号:LXZC---2015NO.024
2、谈判内容:
第一包:平板电脑35台、警用高清执法记录仪20台、投影设备1套、电视机2台、音响1套、数码摄像机4台。
第二包:会议桌1张、办公桌31张、办公椅61把、档案柜6个、办公沙发15套、茶几15张。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所属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3.5供应商必须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授权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授权函;
3.6注册地检察机关当月出具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近3年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陇西县长安路北侧)。
4.3谈判申请人携带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5、谈判文件售价:每份文件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6.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 11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为2015年5月29 日 15时整,地点为陇西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8、供货及安装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9、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陇西县财政局
联系人:万女士
电 话:15339726752
地 址:陇西县长安路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陇西县财政局二层
联系人:徐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09325678 18993236931 (0932-6628131)
传 真:0932-6622715
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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