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商丘市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对商丘市梁园区平原、长征办事处视频监控平台及前端建设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梁财采购【2015】040号
二、招标项目:商丘市梁园区平原、长征办事处视频监控平台及前端建设项目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130万元(平原70%、长征30%)
五、招标项目简介:采购项目包括网络摄像机、拼接屏、存储设备等采购及安装。
(具体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包括500万);
(2)投标人须在商丘市区域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5)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与梁园区视频监控平台同一品牌,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的产品;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证明
(7)梁园区视频监控平台无缝对接证明;(联系:梁园区综治委办0370-2276758)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利源大厦【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北角(双座29层)】二楼207室报名。
8.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8.2税务登记证副本;
8.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4开户许可证;
8.5提供与梁园区视频监控平台同一品牌的厂家授权;
8.6提供与梁园区视频监控平台无缝对接证明(联系:梁园区综治委办0370-2276758)
8.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8.8开标前,出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公告后的日期)
(以上要求原件,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
通过上述报名者,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800元/份,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有变更,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以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二、联系事宜
采购人: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办事处
商丘市梁园区长征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金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0-2276758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18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0-20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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