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项目(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财政厅 以桂发改投资〔2015〕149号文;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局、财政局以市发改投资〔2015〕2号 文下达了广西桂林市恭城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及消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黄泥界村、旺塘村);莲花镇(孔里村、蒙家村、江岔村、粘禾田村、枧头大村、老君村、新田村、杨梅冲村、白竹塘村、胜洞村);三江乡(四方石村、小河村、别庄村、鲤鱼塘村、大脚岭村);栗木镇(马头寨村、福塘村、高吉村、鸟仔岭村、大坪村、欧寨村、平沙洞村);观音乡杨梅山村;恭城镇高洲村;西岭乡(漕坊村、凤凰村、黄腊界村、苦竹江村、马鹿鞍村、杉木坪村、下莫村、杨柳村、佛寺坪村)。
交货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黄泥界村、旺塘村);莲花镇(孔里村、蒙家村、江岔村、粘禾田村、枧头大村、老君村、新田村、杨梅冲村、白竹塘村、胜洞村);三江乡(四方石村、小河村、别庄村、鲤鱼塘村、大脚岭村);栗木镇(马头寨村、福塘村、高吉村、鸟仔岭村、大坪村、欧寨村、平沙洞村);观音乡杨梅山村;恭城镇高洲村;西岭乡(漕坊村、凤凰村、黄腊界村、苦竹江村、马鹿鞍村、杉木坪村、下莫村、杨柳村、佛寺坪村)项目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Ⅰ标段:平安乡(黄泥界村、旺塘村);恭城镇高洲村;莲花镇(孔里村、蒙家村、江岔村、粘禾田村、枧头大村、老君村、新田村、杨梅冲村、白竹塘村、胜洞村);三江乡(四方石村、小河村、别庄村、鲤鱼塘村、大脚岭村)PE管等采购,合同价估算约为人民币:138.91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Ⅱ标段:栗木镇(马头寨村、福塘村、高吉村、鸟仔岭村、大坪村、欧寨村、平沙洞村);观音乡杨梅山村;西岭乡(漕坊村、凤凰村、黄腊界村、苦竹江村、马鹿鞍村、杉木坪村、下莫村、杨柳村、佛寺坪村)PE管等采购,合同价估算约为人民币:123.366382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Ⅲ标段: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黄泥界村、旺塘村);莲花镇(孔里村、蒙家村、江岔村、粘禾田村、枧头大村、老君村、新田村、杨梅冲村、白竹塘村、胜洞村);三江乡(四方石村、小河村、别庄村、鲤鱼塘村、大脚岭村);栗木镇(马头寨村、福塘村、高吉村、鸟仔岭村、大坪村、欧寨村、平沙洞村);观音乡杨梅山村;恭城镇高洲村;西岭乡(漕坊村、凤凰村、黄腊界村、苦竹江村、马鹿鞍村、杉木坪村、下莫村、杨柳村、佛寺坪村)钢管及水泵等采购,合同价估算约为人民币:110.64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Ⅳ标段: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乡(黄泥界村、旺塘村);莲花镇(孔里村、蒙家村、江岔村、粘禾田村、枧头大村、老君村、新田村、杨梅冲村、白竹塘村、胜洞村);三江乡(四方石村、小河村、别庄村、鲤鱼塘村、大脚岭村);栗木镇(马头寨村、福塘村、高吉村、鸟仔岭村、大坪村、欧寨村、平沙洞村);观音乡杨梅山村;恭城镇高洲村;西岭乡(漕坊村、凤凰村、黄腊界村、苦竹江村、马鹿鞍村、杉木坪村、下莫村、杨柳村、佛寺坪村)消毒器采购,合同价估算约为人民币:14万元,(详细内容见采购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分批次交货,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本项目各分标仅采购货物,不包括安装。免费送货到恭城县各乡镇辖区内实施项目地点并负责装卸和保管;因特殊原因暂不发货到项目点暂时集中堆放的,实施中所发生二次运输费用、装卸和保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投标人基本要求、能力、财务、信誉等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Ⅰ标段、Ⅱ标段中PE管材部分具有通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Ⅲ标段、Ⅳ标段中凡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和强制标准认证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相应强制标准认证证书。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4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1月~2014年12月)具有所投标段对应的同类货物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3.5其它要求:3.5.1截止至开标之日起近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2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开、评标顺序在招标文件明确。针对单个标段: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5 月13日至2015年 5月21 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4楼)
发售方法: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购买;资料齐全并合格有效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投标条件等。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4)《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5)《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6)《广西云龙招标网》http://www.gxyunlong.cn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6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恭城县恭城镇城中西路1号
联 系 人:易工
电 话:0773-8213795
传 真:0773-821287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4楼)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蒋艳梅、徐雪艳
电 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 真:0773-2889218
网 址:http://www.gxyunlong.cn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773-82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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