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凌云县财政局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就“凌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凌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
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053-KL
二、竞标内容:凌云县农业综合开发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二,具体内容为:凌云县玉洪乡莲灯村甲要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凌云县那希王至小河屯级生产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工作日)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一楼综合部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的提供复印件);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⑧竞标单位为项目经理在社保机构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凭证(由社保机构出具,缴费时间为2015年1月~2015年3月);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⑩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内)。
上述材料除了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收原件外,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竞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竞标单位应在报名后于2015年5月8日16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开户银行:建行百色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76101050702412。
六、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5月8日16时00分前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二楼会议室(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F10栋)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竞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竞标文件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将于2015年5月8日16时00分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二楼会议室(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F10栋)开标,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参加。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联 系 人:黄凤朵 联系电话/传真:0776-2871888、0776-2831096(FAX)
地 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F10栋 邮 编:5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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