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规格、型号详见询价清单)
1、樟子松容器苗:2000株;金叶榆:530株;丁香球:2520簇;垂柳:170株;馒头柳:170株。(预算金额91120元)
2、植株生长旺盛,冠形均匀、根系完好,无冻害,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植物分枝点合理,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
3、必须选择适应本地土壤和气候的苗木,保证苗木的成活率在95%以上。
二、供应商须承担的责任:
1、供应商成交后,要前期垫付苗木款,苗木采购完毕,到达施工地点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凭苗木检疫证、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苗木调拨单和收到条年末结算。
2、十家满族乡政府根据农时、气候条件,决定工程施工时间,成交者随工程进度组织苗木。
3、工程所需苗木以实际领取的数量为准来结算苗木款。
4、苗木成交价格均为送到施工地点卸车后的价格(即包含运费、装卸费、税金等)。
三、供应商资格须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达到以下商务要求:
1、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苗木种植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条件,有专业技术,有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及措施的单位。
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赤峰市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5、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注册地和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材料。
6、成交后供苗方必须提供苗木检疫证、准运证等相关手续。
7、报名供应商除提供以上几条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审核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其它相关资质文件。
8、供应商需先到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审核资质,审核合格后,携带审核合格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室免费领取询价清单。
三、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7日,上午 08:30——11:30 时,下午14:3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到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2015年4月27日17:30时,过时不予报名(北京时间)。
2、现场报价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40分。
3、报价地点:喀喇沁旗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2室。
采购人: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耿利军 13947634188
受委托机构: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476—3755055
赤峰市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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