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安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JJ15031
二、项目名称:治安巡逻队服装采购及服务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治安巡逻队服装采购及服务 1批
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交付期:2015年6月1日前,镇、村级夏季执勤服要全部交货;2015年8月1日前,所有采购的服装、附件要全部交货。
六、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提供投标人近二年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出据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6、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3120834.5元 ,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为无效标处理。
八、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5年 4月 17日起至2015年 4 月 24日 17: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务必于招标文件公告期满前向招标公司缴纳。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5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5年5月11日9 :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样品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编 362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警官 13305080168。
十三、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070210010010001407810
十四、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
十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六、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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