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委托,拟对“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药房托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WZDL-201504-YJQZY02
二、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药房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法注册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软件开发的营业范围,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
3.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
3.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注:报名时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招标文件自2015年4月14日至 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7:00(节假日除外)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5月12日10时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成都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十、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资阳市雁江区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09
传真:028-854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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