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的委托,对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执法公务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厂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KPCG201503012
2.2招标内容: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执法公务船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1
执法公务船
艘
2
执法冲锋舟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时间:90天(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
3.4具有玻璃钢一般船舶生产企业三级Ⅱ类及以上资质;
3.5云南省内有注册或长期授权的经销或售后服务点(若有);
3.6近三年完成过与本采购项目类似的玻璃钢制机动船;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省级或省级以上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起至2015年4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 30日 9:00 时(北京时间)。
7.2地点为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交易点招标一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普洱市电站库区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普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 健
联系电话:0879-2132549
传 真:0879-2132549
地 址:普洱市西园路6号(云南省寄生虫病防治所)老办公楼107号
邮政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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