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现就南宁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海关二级监控指挥中心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0633-154212451105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语音调度系统、视频控制系统、音频控制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机柜等设备一批。具体以项目采购需求表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
5、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语音调度及大屏幕系统设备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投标必须人具有计算机信息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及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材料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五部报名。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另行通知。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交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联行号313611017053);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ustoms.gov.cn(中国海关网)、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gxbidding.com)。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海关
地址:青秀区中柬路1号
联系人:韦华兵 联系电话:0771-5368194
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张工 联系电话:0771-2830133、2808981
传真:0771-2808185.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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