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从化市吕田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从化市吕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5年度)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GZSW14000FG4155C
二、项目名称:从化市吕田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5年度)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重招)
三、项目内容、预算及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5年度)运营维护管理采购
2.采购预算:人民币87.85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招标标的类型: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条件: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否则报名无效。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11日起至2015年3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 上午10:0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3日 上午10:00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从化市吕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从化市吕田镇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zswbc.com)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20-8359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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