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第八中学委托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FXZB-FJ2015015
2.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设备名称
数 量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单位
1
多媒体设备
15台
详见招标文件
闽侯县第八中学
2
监控改造
1批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2月06日至2015年02月25日(上班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厦三楼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项目联系人:刘美英.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传 真:0591-87278232 E-mail:FXZB178@163.COM
7.合格的投标人: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7.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3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7.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7.5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2月27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02月27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17010100100003202
注册招标信息网会员免费下载标书
VIP可以设定相关区域、关键字定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