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021)批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体育局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贵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玻璃幕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玻璃幕墙采购
二、项目编号:DHGG201534HA
三、项目概况:
1、游泳馆工程是贵港市体育中心工程的一个标段并由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包管理建设,工作内容主要包含:土建、钢结构管桁架、屋面系统、装修、幕墙、智能、场馆设备等。
2、贵港市体育中心工程建设合同是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和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共同签署的,合同采用建设-移交模式(即BT方式)进行建设。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贵港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玻璃幕墙采购,含材料及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暂定采购预算价为:199万元(具体预算金额待确定后再另行公告)。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有资格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2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采购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2015年度企业开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留一份备案(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2月17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2月17日15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75-4569097(兼传真)
贵港市体育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75-4367299(兼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5-456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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