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口县兆福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已由黑发改投资〔2013〕8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其他,招标人为林口县兆福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兆福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型沼气工程
2.2工程规模:厌氧发酵装置800m3,供户405户,配套设施建设。
2.3建设地点:林口县
2.4计划日期:1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5工程质量:按沼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NY∕T1220.3-2006)和质量评价规范(NY∕T1220.5-2006)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第32条规定,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须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有行贿犯罪记录者不准参与本项目。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从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8号)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手续费),售后不退。
4.3投标报名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开户许可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9日9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口县兆福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138360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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