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受采购单位的委托,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该项目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所供产品合法经营权、信誉良好、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YSJYZX(询)2014-102
二、本次采购预算价:17.0925万元
三、采购标的、数量及参数要求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详见采购明细及要求
四、采购要求
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交货。
4、交货地点:砚山县县城
五、报价回函内容应包括:(须有目录、页码,不得活页装订,格式及要求见附件)
1、询价采购报价书;
2、售后服务承诺;
3、质量保证书;
4、供货时间承诺书;
5、资质证明;
6、技术参数明细及偏离情况表。
注:询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按照报价表格式填写,报价包含安装、调试、运输等所有费用,除询价函报价外,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六、报价回函一式二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鲜章后密封(回函四周及封口处均需加盖鲜章),以直接送达或快递的方式于2015年1月16日9:00时前交我中心,逾期函件视为无效。(邮件上必须注明此次询价采购的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密封可导致报价回函无效)
七、报价回函投交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八、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本次询价采购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成交结果我中心将在询价结束后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上公示,未成交的不另行通知。
十一、合同签订:成交公示期满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
联系人:陈锐
电 话: 0876—3132638
邮 编: 663100
地 址: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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