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森林公安局的委托,对庄河市森林公安局风力灭火机及扑火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4-15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名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数量:50台; 2.名称:扑火服装,数量:100套(每套扑火服装含扑火服1套,头盔1个,扑火手套1副,扑火鞋1双)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备注:本次采购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2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便携式风力灭火机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3)供应商所投的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须具有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注: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4年12月9日至2014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报名供应商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cg89817722@163.com),并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签字);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便携式风力灭火机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7.便携式风力灭火机须具有国家便携式林业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供应商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供应商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备注: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上述资质证件原件及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年12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询(竞)价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庄河市森林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平 联系电话:15541113557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联系电话:0411-89867668 传 真:0411-89867668 电子邮箱:cg89817722@163.com 七、监督电话:0411-8987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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