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乐县榕津河青龙乡大冲村、婆山村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经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乐县榕津河青龙乡大冲村、婆山村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2、项目编号:PLZC-HY201401
3、招标范围:平乐县榕津河青龙乡大冲村、婆山村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设计周期要求:勘察设计中初步设计完成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30天内完成,并满足项目审批要求;招标设计在上级审批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后10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技施设计提交日期按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另行确定。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4年 7 月 7 日至 2014年7月 11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时至18:00)。
2.发售地点: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250元,售后不退。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资格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7月 2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解西支行
账 号:3607 0120 4000 1078
六、监督管理机构:
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乐县安良街42号 地 址:广西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邮 编: 542400 邮 编:541001
联 系 人: 李峰 联 系 人:黄少境
电 话: 7893729 电 话:13557130068传真:0773-2808185
招标人:平乐县水利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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