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柳发改规划[2013]3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总投资约46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银行贷款及县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地质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察服务招标 勘察地点:鹿寨县对亭村对亭火车站东北方向(鹿寨县木材场场内) 招标范围:鹿寨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察 勘察服务费:约36.3万元 勘察工期: 25 天(日历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报名资料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相应的营业范围;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含乙级)以上资质;3、区外入桂地质勘察企业到我区承接工程勘察服务,必须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报名程序: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④拟投入本工程的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4年4月29日至2014 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地点在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七楼)。 4.3招标文件、资料由代理招标单位在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鹿寨县鹿寨镇飞鹿大道59号七楼)发售,时间自2014年4月29日起2014 年5月6日止(正常工作时间),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等费用共计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等费用的发票。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鹿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网址:http://zwfwzx.luzhai.gov.cn/)、鹿寨县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 luzhai.gov.cn/)和鹿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招 标 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 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72-6812166 联系电话:0772-6814823
注册招标信息网会员免费下载标书
VIP可以设定相关区域、关键字定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