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县城枫江社区污水管网工程(采购编号[2014]01A)已经宾阳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宾发改项字[2013]273号文,项目业主为 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宾阳县宾州镇
建设规模:
采购预算:约242.44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招标范围: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符合《关于加强我区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09]52号。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011年以来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附明细账单);⑺区外来桂施工企业须提供《来邕企业登记备案证》、《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⑻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均需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报名人和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综合股(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00元(刷卡不收现金),售后不退。不受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 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信息网和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宾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宾阳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社区1号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永武路235号
联 系 人: 磨国成联 系 人: 唐鸿雁
电 话: 18977101989 电 话: 0771-825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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