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满镇农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附属及配套建设工程已由库车县发改委以库发改基字 [2012]3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库车县齐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 齐满镇集镇建设规划区内,210省道以东, 本次招标项目为齐满镇农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业务用室外供排水、供电、化粪池附属及房屋室内装修等配套工程;工程计划总投资额: 817.75 万元 ,计划工期: 60 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5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7月1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各分 二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室外供排水、供电、化粪池附属工程,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凭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标段,房屋室内装修等配套工程,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凭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投标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评标办法:施工采用国有资金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 至4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内,在 库车县民航路杏花苑48栋三单元201室 报名,除提交书面材料外同时在网上报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阿克苏日报和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库车县齐满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木沙江 热合曼 电 话:13779794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县民航路杏花苑48栋三单元201室
联 系 人: 袁玉秋 电 话: 18909972996
监督电话:0997-712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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