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为"小额工程勘察定点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小额工程勘察定点单位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 WW20140031/(2014)43号
3.招标单位: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工期: 365天(日历日)
7.招标范围:市政工程勘察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10、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综合甲级工程勘察证书;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度审核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的能力和信誉。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即日 (9:00至17:00),法定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即日 (9:00至17:00),法定假日除外,在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14:0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海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5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2月27日14:00时
开标地点:金海岸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5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人:王晓玲
电 话:024-2532035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江东街29号二楼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83940 邮 编:110042
联系人:李茂 电 话:024-24212517-0
13324056749
传 真:024-24212889 邮 箱:yycw061027@sina.com
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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