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0710)批准,现就桂平飞马雕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平飞马雕塑项目
二、项目编号:YLGGG20141002-GP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飞马雕塑。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雕塑设计制作),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3月27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财务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材料:由经办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资质必须提供),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资料检查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注: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市财政局东侧)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开标,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闭健健 ;联系电话:0775-4569690 传真:0775-4565816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5-3380263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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