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政府采购编号: 常财采计[2013J]0133 委托代理编号: HNGF2014-C-08 三、采购项目预算: 33 万元。 四、采购内容: 电梯1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需取得投标产品的代理商资格; 2.3 投标人为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从 即日 起至2014年3月17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到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常德市中德时代广场12楼)购买。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持以下资料 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年检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均需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60元人民币。 十、招标截止时间: 2014 年4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 2014 年4月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三开标室 。 十 更多采购、招标信息请进入必联网 三、投标保证金: 数额为: 3000元整(人民币) , 由供应商(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帐户打款;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帐户打款;供应商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帐户打款;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帐户打款)转入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帐单上注明“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电梯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年3月31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托管账户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德政务中心分理处 账 号:18-5612 0104 0002 763 十四、根据常财办发(2009)134号《常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常德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不向成交方收取成交服务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地 址:常德市芙蓉路 电 话:13762687051 联系人:刘以明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滨湖路666号成城•中德时代广场12楼 邮 编:415000 联系人:蒋辉勇 电 话:0736-7933858 传 真:0736-71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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