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按照重庆市水利局要求 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 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现对 长江河道涪陵河段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江河道涪陵辖区河段范围内的可采砂、石可行性论证,从黄草峡下口至打梆沱,航道里程距离宜昌574.5—502.5公里,论证河道长度约72公里。
2.2 项目名称:长江河道涪陵河段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第二次)
2.4 提交论证报告时间:自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
2.3 招标范围为:项目概况描述范围内的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3 .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具备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 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涪陵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荣奕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家兵 联系人: 蔡 老师
联系电话: 023-72227170 联系电话: 023-7238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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