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蔺市镇飞水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以 渝国土房管耕[2013]11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资金来自 市级农村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条件、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涪陵区蔺市镇飞水村境内,东临金银村,南接铜鼓村,西靠五马村,北挨日月村,位于东经107°15′48″~107°18′05″和北纬29°40′00″~29°41′36″之间。项目区涉及飞水村一、二、三、四、五共五个社。
实施规模为285.81公顷,新增耕地14.86公顷 ,预算总投资 1636.33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395.882762万元。
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2013年12月20日开工至2014年12月20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和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为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 。
本项目作为一个合同段招标。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以下任一资质原件:(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且年检合格。
3.1.3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矿山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市政公用、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或地质工程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3)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包含造价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且造价员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须具备上岗证书;(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具有社保局出具的该企业提交的养老保险证明。
3.1.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任一成员未承担在建市级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或中标本批次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的名单为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参加本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10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1日14:00时,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开标安排。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联系人: 陆军
电 话: 023-7222367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荷、张翔
电话、传真:023-67706153、67769200;023-6770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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