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莘县人民政府批准,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原拖欠土地出让金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2日 至 2014年09月11日 到 莘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2日 至 2014年09月11日 到 莘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1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4年09月12日10时00分 在 莘县行政服务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出让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的竞买申请人,具体出让时间另行通知;若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16:00时,挂牌截止时间由 挂牌主持人视报名及竞买情况而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拍卖、挂牌出让地点在莘县行政服务中心。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成交价款包含:政府土地收益、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测绘费、评估费、公告费等费用,不含税收。土地管理费、拍卖(挂牌)佣金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莘县政府街013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635-7327707 13906357662 开户单位:莘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帐号:9150800002010002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