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邯出告字[2014]23号-1 | 宗地总面积: | 2039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丛台路以南、新区经二街以西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109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9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
宗地编号: | 邯出告字[2014]23号-2 | 宗地总面积: | 20390.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娲皇路以北、规划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28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057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9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
宗地编号: | 邯出告字[2014]23号-3 | 宗地总面积: | 1690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联纺东路以南、赵王大街以东、新区纬七路以北、新区经三街以西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7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8760万元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4年09月09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5日 至 2014年09月22日 到 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4年08月25日 至 2014年09月22日 到 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年09月23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邯出告字[2014]23号-1 号地块:2014年09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
邯出告字[2014]23号-2 号地块:2014年09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
邯出告字[2014]23号-3 号地块:2014年09月09日09时00分 至 201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4、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3年内建成竣工。
5、(1)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下及地上如有树木、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2)依据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邯规函〔2014〕139号,23号-1、23号-2地块拟用于安置邯郸市烟草专卖局经营业务用房。
6、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要求应当符合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2031948
开户单位:邯郸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
银行帐号:5019960104000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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