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审批工作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流程。近日,永兴县财政局出台相关办法对政府采购的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
一是部门预算单位按照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通过“永兴县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预算查询和申报系统”申报项目。非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由单位按要求填写政府采购预算表报送到财政局业务分管股室审核后再统一导入系统后申报项目。
二是将工程、服务类项目采购与国有资产配置共用一张申报表。货物类采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需由县国资局签署配置意见。
三是代理机构择优抽取。采购项目15万元以上需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由采购单位从财政局采购办已登记的代理机构库中择优选择20家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取或指定委托确定。
四是明确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计划必须确定采购需求、明确采购资金来源。对于政府采购计划工作中出现的采购计划使用资金与预算安排资金不符、所报采购品目名称与实际采购结果不符等违规行为,由预算单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