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中国—欧盟投资协定首轮谈判在北京结束。本轮谈判从1月21日开始,为期3天。中欧投资协定是我国与欧盟层面签订的首份全面投资协定,与之前我国与欧洲国家签订的投资协议不同,这份投资协定在关注投资保护的同时,更多涉及市场准入和开放内容。这对我国企业来说,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对在欧投资的保护程度,打开欧洲市场,学习先进技术和国际化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国内市场放开,也将给一些行业和企业带来冲击,特别是欧洲具有传统优势的金融等服务类行业。为此,我国企业在看到对欧投资广阔前景的同时,也要积极作为,通过转型升级提高自身实力,为迎接未来的挑战做好准备。
去年11月,在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共同宣布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本轮谈判是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首轮。对于本轮谈判的内容,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谈判开始前表示,双方将主要就谈判的安排、谈判可能涉及的议题等内容展开充分协商。尽管不涉及实质内容,但谈判结果将为快速进入实质性谈判打下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内深化改革和对外扩大开放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开始落地。根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将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商签投资协定,扩大投资合作空间。《决定》指出,要放宽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同时,中欧投资与贸易状况严重不匹配,双方投资尚有巨大的开发潜力。与中欧每年超过5000亿美元的贸易规模相比,目前中欧双边投资水平还很低。数据显示,欧盟对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FDI)只占其总量的2.1%,中国对欧盟的FDI也只占其总量的3%。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副主任李春顶1月23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我国积极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摸索扩大对外开放的经验,进行一些尝试;二是我国企业对欧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协定有利于保护我国在欧投资;三是有利于我国吸引欧洲资本,提升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四是有利于促进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五是为未来研究我国与欧洲经济的进一步融合,建立中欧自贸区做前期准备。
当然,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意义不会仅停留在国家层面,最终将会对我国企业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这是企业界最关心的问题。中欧投资协定将会带来哪些机遇?又会带来哪些挑战?对此,李春顶表示,应该从我国企业对欧投资和国内经营两个方面来分析,因为我们不仅要“走出去”,还将把欧洲企业“引进来”。在对我国企业对欧投资的影响方面,他认为,总体上利大于弊,带来的主要是机遇。协定在提升我国企业在欧投资保护水平的同时,有利于打开欧洲市场,减少进入壁垒,提高对欧投资水平,学习欧洲企业高新技术和国际化管理经验。
在对我国企业国内经营的影响方面,李春顶的观点是肯定会带来冲击,不过冲击是结构性的。具体从行业来说,对服务业的冲击比较大,而对制造业的冲击相对较小,但对工业设计和高端制造等一些领域的冲击也不容忽视。他进一步分析,受到冲击较大的都是我国一些竞争实力比较弱的行业和企业,不过对这些企业也没必要过度担心,因为竞争的压力将迫使这些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方式,反而有利于它们提高竞争力,真正成长起来。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前,一些人也存在类似担忧,但实践证明这些行业不但没有破产,反而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相对来说,我国竞争实力比较强的一些行业和企业受到的冲击较小,给他们带来的更多是机遇。欧洲投资者进入这些行业,将成为国内企业的有益补充,有利于扩大内外资企业的交流,降低合作成本。
为应对外资企业可能带来的冲击,李春顶认为,我国企业应该积极作为,抓住现在谈判正在进行的有利时机,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竞争实力。他表示,我国企业现在着手准备并不算太晚。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前景是光明的,但谈判过程也是漫长的,这一方面因为中欧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对于欧盟提出的很多要求我国可能会有所保留,同样欧盟也会如此,所以双方达成一致需要不断磨合;另一方面这份投资协定是欧盟层面与我国签署的投资协定,事先需要经过欧盟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这也会比较困难。因此,从开始谈判到中欧投资协定最终签署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这为我国企业提供了缓冲时间。同时,即使协定最终签署,我国也将有序、逐步和有保留地开放相关领域。他介绍,我国对外资的开放将有一个总体的安排,对一些没有把握的行业将先放在负面清单里。
鉴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趋势不会改变,李春顶认为,我国企业不能“坐以待毙”,而应该利用有限的时间,做好积极应对挑战的准备。首先,一些可能受到冲击的行业和企业要将自身的诉求,尽快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我方参与谈判的人员,以便能在谈判中有所考虑。其次,我国企业要主动出击,积极“走出去”,加强与欧洲同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对方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最后,从根本上来说,我国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建设,适应我国产业升级变化的趋势,适时调整产业定位,实现技术的升级和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