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皖江在线报道,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从本月起开始实施。
据了解,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细则》明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必须公开招标;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5万平方米以上(包括10万和5万)的住宅物业可以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企业;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和2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新规定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五个方面对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明确,以进一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