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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单位采购规模超600亿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周黎洁 时间:2008-05-13
据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2007年中央单位采购规模突破了600亿元,5年来平均增长率达到22.8%,实现了采购规模的稳定增长。
政府采购规模的稳步增长,得益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拓展。《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少部门和单位在努力做好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同时,积极探讨推进公共工程实施政府采购。国土资源部、供销总社等部门将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纳入了政府采购;水利部不仅在水利工程政府采购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而且还将冬季取暖用煤和用油也纳入了政府采购范围。各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完善集中采购方案、创新采购手段等扩大集中采购规模。公安、环保等部门将下拨的专项资金项目在系统内开展了部门集中采购内容。
据悉,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晚于地方。2002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为222亿元,《政府采购法》实施当年为262.8亿元,同期增长18.6%。2004年有6个中央单位的采购规模超过10亿元。2007年仅教育部的采购规模就达到1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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