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理论研究 招标培训 招标邮局 成功案例 免费发布信息
首 页 招标信息 项目信息 采购信息 资讯中心 电子招标采购厅

会员中心

全文 全站搜索
热门关键词: 雕塑 喷泉 景观 广场 绿化 古建筑 钢结构 膜结构 幕墙 网架 机场 消防 污水 设计 勘察 监控 通信 机电 仪器 更多

四川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时间:2008-03-11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执行好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好各项规定。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各市(州)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 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品 目 名 称

   备 注

   A

   货物类

  通用采购项目

   A0201

   办公用房

   成品(50万元以上)

   A030101

   电视机*

   A030105

   摄影、摄像器材

   包括照相机、摄像机、

  摄录一体机、数码一体机

   A030106

   空调

   包括中央空调、除湿设备

   A030201

   计算机

   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

   A030202

   打印机

   A030204

   传真机

   A030205

   复印机

   A030206

   速印机

   A030208

   投影仪

   A030209

   扫描仪

   A0708

   制服*

   含警用制服

   A030301

   家具*

   A0401

   纸张

   包括复印纸、打印纸、速印纸、传真纸

   A100401

   服务器

   A100402

   路由器

   A100403

   交换机

   A1027

   电梯

   A1029

   锅炉

   A1101

   汽车

   各类轿车、越野车、

  客车、卡车、各类专用汽车

   专用物资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A0601

   救灾物资*

   A0602

   防汛物资*

   A0603

   抗旱物资*

   A0704

   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A0706

   工具和仪器*

   指仪表、乐器

   A1001

   通信设备*

   电话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A1002

   印刷设备*

   A1003

   照排设备*

   A1006

   医疗设备、器械*

   A1007

   计划生育设备*

   A1008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A1013

   消防设备*

   A1015

   警用设备和用品*

   A1018

   档案保密设备*

   A1019

   教学设备*

   A1020

   实验室设备*

   包括检测仪器和设备

   A1021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

   A1022

   灯光及音响设备*

   A1024

   体育设备*

   A1025

   地震设备*

  B

   工程类

   备 注

   B10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B09

   办公楼和宿舍的修缮和装修工程

   50万元以上

  C

   服务类

   C03

   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包括成品

   C070301

   车辆保险

   定点保险

   C070302

   车辆加油

   定点加油

   C070303

   车辆维修

   定点维修

   C0801

   会议

   定点服务

   注:目录中的*表示省级单位采购单项预算5万元或批量10万元以上。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包括公用住房建设,文教卫生、体育及公益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环保和绿化以及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应依法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省直部门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 (交通工具除外)或服务项目、采购预算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四、实施要求

   (一)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得执行没有预算的政府采购。采购人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涉及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采购人应依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

   (二)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的实施。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集中采购。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时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经审核后实施采购,其中属于定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定点供应商,属于非定点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专用物资、专用设备和工程项目,采购人有特殊需求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实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等方面的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等方面的政策,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产品的绿色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及优惠幅度,应当在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中充分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绿色环保、节能产品的政策导向作用。 
 
 
 
 
 





设置自动访问中国招标信息网   收藏中国招标信息网   常用搜索关键字
关于我们 | 入网手续 | 服务项目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工作机会

网站信箱:service@cnbidding.com 服务热线:086-571-88920225 88920226
请确保XP版本以上的Windows并安装好MSN,或者手动添加地址。cnbidding@msn.com(会员服务) 请确保XP版本以上的Windows并安装好MSN,或者手动添加地址。cnbidding@hotmail.com(渠道合作)
QQ留言452929015(客服) QQ留言545302707(客服) QQ留言420430975(渠道合作)

中国招标信息网 版权所有 着作权与商标声明 法律声明
本站网络实名 中国招标信息网 合作媒体:每日商报 电子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