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房产拍卖公告

中国招标信息网 (2009-07-03 13:32:58) 
 


北京翰海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 2009-07-10 00:00
预展时间 统一看样
拍卖地点 宣武区琉璃厂东街80号
预展地点 各标的所在地
拍品资料
简介 受司法部门委托,本公司拟定于7月10日下午2:00在宣武区琉璃厂东街80号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① 朝阳区安慧东里2号院盛和家园地下车库82个停车位(第2次拍卖)
一次价格:676万元
保 证 金:35万元
●保证金汇款账户如下:
户 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河大街支行;
账 号:11-030101040001760
展样时间:即日起可自行前往看样
权属情况:《国有土地使用证》(No.010348647)
《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共06字第001825号)
特别提示:(1)竞买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持法院开具保证金交付凭证(交款人、竞买人、买受人须一致)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凭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买受人应按规定向现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管理费80元/月/车位。
(3)标的拍卖方式将在拍卖会前5日公布,敬请关注。
(4)标的成交后,法院仅负责出具相关司法文书,具体过户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② 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号楼8单元401号房屋使用权
参考价格:约1万元/㎡
保 证 金:7万元(交至本公司,现金、刷卡均可)
预 展:7月7-8日 上午10-12点
建成年代:1992年 层 数:共5层,所在4层
使用面积:约80㎡ 用 途:住宅
权属情况:经查询,标的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特别说明:(1)标的所欠物业、水、电、气、供暖费用不由买受人承担,但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持相关票据到法院报销。
(2)标的成交后,法院仅负责出具相关司法文书,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院及本公司不做任何承诺。

③ 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号楼8单元501号房屋使用权
参考价格:约1万元/㎡
保 证 金:7万元(交至本公司,现金、刷卡均可)
预 展:7月7-8日 上午10-12点
建成年代:1992年 层 数:共5层,所在5层
使用面积:约80㎡ 用 途:住宅
权属情况:经查询,标的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特别说明:(1)标的所欠物业、水、电、气、供暖费用不由买受人承担,但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持相关票据到法院报销。
(2)标的内整套沐浴设备、设施须另付约10000元。
(3)标的成交后,法院仅负责出具相关司法文书,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院及本公司不做任何承诺。

④ 朝阳区东大桥路39号楼3单元3层6号房产(本次拍卖暂缓)
参考价格:64万元
保 证 金:7万元(交至本公司,现金、刷卡均可)
预 展:取消
建成年代:约60年代建成 砖混结构 层 数:共5层,所在3层
朝 向:南北 三室一厅一卫
建筑面积:约70.7㎡ 属成本价出售住宅
特别说明:(1)标的目前尚有人使用。
(2)现有《房屋所有权证》(朝私更成字第26392号)。
(3)根据法院指示,标的若存在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成交后,买受人持法院开具的司法文书自行办理标过户、入住等各项变更手续,并承担相关税费。

◆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我们会做及时调整,最终以实物现状及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 交款人、竞买人、买受人须一致。标的成交后,法院据此开具司法文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委托授权书》等资料须在办理竞买登记时一并提供至本公司,后补无效;
◆ 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持足额保证金(标的①竞买人须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付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须持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当日向本公司交纳拍卖佣金,余款须于5日内一次性交至法院。
◆ 联 系人:赵女士 张女士 电 话:63034071 13651021945 13801230621

公司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琉璃厂东街80号
联系电话 63179083
Email dyj0426@vip.sina.com
编辑: cnbidding
来源: 中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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